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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档案史志馆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22-03-01 09:45:41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史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定全市档案史志事业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市应进馆单位档案的接收,做好馆藏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利用工作;接收政务公开文件资料,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的查询服务工作。

(四)负责征集社会上具有保存价值的特色档案、方志资料、党史资料、革命文物及其他地情资料;负责档案、史志等资料的开发利用和研究、宣传工作。

(五)负责地方党史、地方综合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及有关地情书籍的编纂、出版、发行和利用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市级机关、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史志书籍的编写、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联系相关研究学会开展工作。

(六)参与重要革命遗迹和纪念地的调查、认定、建标立牌和管理工作。

(七)做好档案史志信息化工作。

(八)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参与组织全市重大党史纪念活动,发挥党史陈列馆和宜兴方志馆的宣传教育作用。

(九)协助市委办做好档案行政工作。

(十)完成市委和上级档案史志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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