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6月04日
紫砂厂
陈仲春
查阅八十年代市政府关于处理房改遗留问题的批复文件
紫砂厂陈仲春因与住户发生房产纠纷,来我馆查阅八十年代市政府发还其父陈致和房屋的批文,以明确房屋归属其父。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首先调阅丁蜀镇全宗中相关案卷四卷,陈仲春在其中查到了八四年五月丁蜀镇政府就其父陈致和房改遗留问题向市政府作的呈批报告,但没有批文,经过分析,工作人员在确定几个要素(检索条件)基础上,又利用微机进行检索,再次调出市政府全宗四卷档案,陈仲春从中顺利查到市政府发还其父陈致和3、5间计53平方米房屋的批复文件,我馆为陈家解开了悬挂于心头几十年的疑惑,为解决房主(陈家)与住户之间的房屋产权纠纷提供了重要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