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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为据 办理房产

发布时间:2019-06-19 16:26:09

       
事例一: 
    刚过完春节假,市民封女士就一脸焦急的踏进了档案馆的查档大厅。原来,封女士因父母亲在1992年离世,由于时间已比较久,导致现在缺乏相关的父女、母女证明致使其父母原本房产的继承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在工作人员的查档过程中,了解到封女士的父亲生前曾担任一定的干部职位,于是,便在死亡干部全宗内进行手工检索,找出其父亲的档案后,很顺利的在其父亲的个人档案内找到了家庭成员的详细标注,证明了其父女关系。随后,在寻找其母女相关证明时,便简单许多,通过市房改办的一份优惠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便清楚了标注了其父母的夫妻关系,同而间接证明了母女关系。这样,封女士就分别找到了与其父母亲子关系的有利证明,为其能够顺利继承遗产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事例二: 
    某日,宜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王同志及另外一名工作人员来到我档案馆接待大厅,我馆工作人员及时接待了他们,在询问后得知,他们此次来是要查找一个名叫毛某的房改档案,因为此人要出售房屋,但在该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发现该同志曾经享受两次房改,按政策这种情况不能正常转让房改房,必须补交相关费用,为了慎重起见,他们此次来是要找到其两次房改的原始档案。通过电脑检索,工作人员及时调出两卷档案,经过查阅发现王某,曾经在1994年2月份通过房改审批,分到了太滆新村的一套房子,后来在1999年12月又参与巷头村热电厂宿舍的房改,工作人员将这两份档案资料复印并盖上证明章给他们,为他们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证据。 

事例三: 
    官林的张某,蒋某及王某在2010年6月纷纷来到市档案馆要求查询各个村的农户承包土地示意图并要求全部复印,原来是官林镇经济发展迅速,规划建立一个工业园,现正征地修路,各村皆在范围之内。而各村由于保管不善,自留的文件都已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有的甚至已经全部被毁,导致征地补偿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农户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下都要求村委出具详细田亩数量及位置说明。村委工作人员无奈之下只好到我馆求助。为此,我馆工作人员共调出相关卷宗16卷,并全部为其复印共计452张,既保障了农户的利益,也为征地补偿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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