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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档案局开展“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9-05-08 16:48:4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大民生工程”,自觉服务民生,使民生档案真正发挥“记录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作用,近日, 四川省档案局印发《“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

该《方案》明确了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在全省开展民生档案相关情况的调研工作,摸清全省民生档案的种类、数量和进馆范围;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民生档案管理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二是规范机关民生档案管理,要求各级档案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要加大对产生民生档案的专业主管部门及部分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二级单位的业务监督指导力度,重点抓好人社、民政等系统涉及民生专业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各部门和单位的民生档案管理工作。同时,省档案局与相关主管部门合作,调研出台多种民生档案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会同省社保局、省医保局加强对市(州)社保业务档案检查验收,督促市()完成县级社保经办机构社保业务档案验收工作。三是完善综合档案馆民生档案管理。要求各级综合档案馆要以构建面向民生的多元化馆藏档案资源体系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9号令为契机,依据《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的要求,加强对民生档案资源的收集,完善档案馆收集范围,改善馆藏结构,增大民生档案比重,制定到2020年民生档案达到馆藏总数60%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民生档案接收进馆。进馆的民生档案要按照全宗管理原则,做到实体分类正确、收集齐全完整、保管安全可靠和利用便捷高效。要建立完善有关民生档案的接收、征集、管理、利用制度。各级综合档案馆要编制好2013年至2015年的民生档案数字化工作计划,抓紧开展对已接收进馆且利用频繁的民生档案数字化工作,加快数字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民生档案数据库,并在今年完成馆藏民生档案5%的数字化工作任务。四是由省档案局制发《关于加强全省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各级档案部门根据本地民生档案的形成规律、种类、利用情况以及馆藏情况,建立和完善民生档案管理有关制度和机制,并结合实际,形成1-2个民生类档案管理的实施细则或相关文件。

该《方案》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要求,落实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周密部署,有重点、分步骤地有序推进“民生档案建设年”活动。

(摘自四川档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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