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关于报送2011年档案专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0 09:42:48

各市(县)、区档案局(馆)、市各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
    根据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锡职称[2009]1号)和《关于下发<2011年无锡市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锡职办[2011]15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和客观公正的选拔机制,构建畅通、便捷、高效的职称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职称服务水平,2011年档案专业(系列)初、中级资格申报继续实行网上申报;高级资格申报仍按省档案局要求,采用纸质申报,申报要求详见省档案局下发的《关于报送档案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档职办[2011]1号)(附件1)相关内容。为有序做好申报工作,现将评审材料报送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方式
    凡申报档案职称的人员,请先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为: http://www.wxrcrs.gov.cn/wxrsj/,点击“2011职称网上申报”,进入“无锡市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填写个人信息入口”进入申报,仔细阅读“无锡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网上申报须知”后,点击左下方“立即注册”,按要求填报基本信息,经专职管理人员审核后,初审通过者可上传“任现职后本人的论文”、“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和“业务自传”的电子稿,并报送相应的纸质评审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注:宜兴地区申报初级职称不必网上申报)
二、报评资格条件
    2011年申报档案专业初、中级资格,按江苏省档案局新发布的《江苏省档案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档职[2010]1号)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档案专业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资格条件》(苏职称[2009]26号)执行(详见“江苏档案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dajs.gov.cn/或“无锡市档案信息网”,网址为:http://daj.chinawuxi.gov.cn/)。
三、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
    2011年6月15日至7月15日为纸质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请各有关单位职称办提前做好材料上报的审核和推荐工作,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至无锡市档案局办公室(无锡市文华路108号3楼311室,电话:85727366),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方式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职称申报人员,须向所属市(县)区职称主管部门进行网上申报(不能直接向无锡市档案局申报),待网上预审通过后,将本人的纸质评审材料报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后,与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确认单”一起,统一报所属市(县)区档案局(馆),然后由各市(县)区档案局(馆)集中报送各市(县)区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统一报无锡市档案局办公室。
五、报送评审材料的基本内容
    1、《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中所列材料,按照规定的要求和顺序装订成册。
    2、省职称办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初、中级一式2份,高级一式3份(请用16开纸正反复印后分别装订,不要与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并经单位和职称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并盖章。并附免冠大1寸近期正面照1张。
    3、《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2),初、中级一式15份,高级一式20份(请用A3即296×420mm纸复印并盖章)
    4《无锡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花名册》3份,初、中、高级花名册请分别填报,由主管部门汇总盖章后与申报者个人材料一并报送,同时上报电子表格。该表格可到“无锡市档案信息网”上“公共服务”栏内的“技术职称”中下载。
    5、彩色免冠大1寸近期正面照1张,由主管部门集中粘贴在A4纸上,照片下方注明姓名、单位。
六、报送材料的要求
    1、报送的评审材料要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推荐和委托评审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实,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须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各市(县)区的申报对象材料由所辖区档案局会同当地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确认,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单位的申报对象,单位只对其工作业绩、论文、专业工龄、任职资格等进行核实考核并盖章。其学历、工作经历(简历)等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进行核实并盖章。
    2、报送的评审材料须分“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两部分,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不装订,另放)。将整理好的材料装进材料袋(盒),并贴上《申报档案专业资格材料目录》(见附件3)。
    3、材料的规格、份数及报送时间严格按本通知的要求,凡不符合的不予受理。
七、注意事项
    1、凡申报档案职称者,必须具有档案上岗资格证书;任职期间必须参加档案系统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按规定参加市职称办统一组织的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
    2、已获其他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平转获得档案专业相应资格后,且在档案岗位的任职年限已满晋升年限,方能申报高一级档次的档案专业资格,不能同时平转高报。平转申报馆员或助理馆员资格,需从事档案工作1年以上,主要业绩成果以档案工作为主。
    3、申报材料内容所涉及的时间,一律计算至2010年12月31日。
    4、申报者如需查阅初、中、高级资格条件(即苏档职[2010]1号和苏职称[2009]26号文)及需上报的有关表格,可以在“无锡市档案信息网”(网址:http://daj.chinawuxi.gov.cn)或“江苏档案信息网”(网址:http://www.dajs.gov.cn)查阅下载。如下载表格请直接在表格中填报有关内容,不要自行调整表格的栏目及格式。
 
 
                                                                 无锡市档案局
                                                                 2011年4月20日

关于报送2011年档案专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申报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人员参加笔试报名表

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

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red

Copyright yxdaszg.cn ,All Ringhts Reserved ICP 证号:苏ICP备20007161号-1

宜兴市档案史志馆版权所有 电话:0510-87986563

宜兴党史陈列馆预约电话:0510-97982042

宜兴方史馆预约电话:0510-8798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