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阅开放档案流程:
验证--→填表--→审批--→查档--→调阅
验证:本国公民和组织持介绍信或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外国人或外国组织须经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介绍。
填表:按《查档登记表》填写查档日期、利用者身份、利用目的、查档范围等有关内容。
审批:由有关领导签署意见。
查档:利用者利用检索工具自查或由工作人员代查。
调阅:由有关科室调出需借阅的档案缩微品或其他复制形式的档案(若无,则调原件),
利用者与接待人员当面交接、清点签收。
2.查阅控制档案流程:
验证--→填表--→查档--→领导审批--→调阅
验证:持县(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单位正式介绍信,经本馆同意,或报上级主管批准。
填表:(同上)。
查档:由工作人员代查。
领导审批:调出的控制件档案送交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提供利用。
调阅:(同上)。
3.摘抄、复印档案资料流程:
填表--→审批--→办理
填表:详细填写登记表和申请单。
审批:由本馆有关领导签署审核意见。
办理:档案资料用作凭证,须加盖本馆印章和注明出处,按规定收取证明费;
复印档案资料,按规定收取复制费和档案保护费;
摘抄档案须经本馆审核同意后带走。
4.信息反馈:利用者告知查档结果,并填写《利用档案效果登记表》。
验证--→填表--→审批--→查档--→调阅
验证:本国公民和组织持介绍信或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外国人或外国组织须经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介绍。
填表:按《查档登记表》填写查档日期、利用者身份、利用目的、查档范围等有关内容。
审批:由有关领导签署意见。
查档:利用者利用检索工具自查或由工作人员代查。
调阅:由有关科室调出需借阅的档案缩微品或其他复制形式的档案(若无,则调原件),
利用者与接待人员当面交接、清点签收。
2.查阅控制档案流程:
验证--→填表--→查档--→领导审批--→调阅
验证:持县(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单位正式介绍信,经本馆同意,或报上级主管批准。
填表:(同上)。
查档:由工作人员代查。
领导审批:调出的控制件档案送交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提供利用。
调阅:(同上)。
3.摘抄、复印档案资料流程:
填表--→审批--→办理
填表:详细填写登记表和申请单。
审批:由本馆有关领导签署审核意见。
办理:档案资料用作凭证,须加盖本馆印章和注明出处,按规定收取证明费;
复印档案资料,按规定收取复制费和档案保护费;
摘抄档案须经本馆审核同意后带走。
4.信息反馈:利用者告知查档结果,并填写《利用档案效果登记表》。